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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武进英才“荣誉工程”适用对象的通知

2017/10/27 10:40:1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加快实施武进英才“荣誉工程”,提升人才荣誉感,根据《关于印发<武进英才“荣誉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发〔2017〕246号),经研究,决定由各单位推荐武进英才“荣誉工程”适用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武进英才“荣誉工程”适用对象的推荐范围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团队”(含团队核心成员)、“双创人才”、“双创博士”、市“龙城英才计划”(含“云计划”)和区“武进英才计划”引进培育对象

 

二、推荐程序

1、广泛摸排。

由各单位摸排确认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推荐的领军型创业人才,人才创业企业需正常运作,创业企业未注册落户、注册落户后运作不正常或已经注销的,不得推荐。

 

推荐的领军型创新人才,人才需工作或服务于武进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离开武进的,不得推荐。入选省“双创团队”的,领军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可同步推荐。

2、单位推荐。

组织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填报《武进英才荣誉卡申请表》(附件1),填报信息要准确、全面,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经人才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所在载体统一填写《武进英才“荣誉工程”适用对象统计表》(附件2)

3、审查确认。

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确认适用对象名单,统一办理“武进英才荣誉卡”,凭卡享有相应服务。


三、相关要求

在推荐同时,请各单位做好“武进英才”微信公众号(附件3)的宣传推广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武进英才“荣誉工程”适用对象统计表》(Excel电子版)、《武进英才荣誉卡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到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人:吴林立

联系方式:86312399

邮箱:czwjr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