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常州中科绿色科技产业园加速器等3家单位为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的通知
2017/10/9 14:19:12 点击: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2〕151号)规定,通过单位申报、辖市区推荐、专家现场考评等程序,经我局研究,决定认定常州中科绿色科技产业园加速器等3家单位为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辖市区进一步加强对加速器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各加速器积极探索运行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推动入驻科技企业加速健康成长,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产业结构调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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