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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及范围有哪些?

2017/11/9 15:08:37      点击: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苏经信信基﹝2017﹞778号中:
一、申报范围及主体

  (一)申报范围:

   1、工业互联网“企企通”建设;2、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建设;3、免费WiFi建设;4、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建设。

  (二)申报主体:

   申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省政府认可参照省内法人企业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申报工程应符合上述范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4)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5)纳入省经信委经济运行统计体系,正常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信息;(6)申报工业互联网“企企通”建设示范工程的单位必须为省经信委认定的“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