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申报2017年度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资助及奖励
各园区企业、各专利申请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奖励的意见》(常西科发〔2017〕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专利资助及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
在本行政区域内(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以本行政区域地址申请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2、奖励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和授权的专利。
3、奖励标准
具体专利奖励标准详见附件3。(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可点击查看)
4、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18年2月10日。
5、材料要求
1、专利申请奖励:①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②专利奖励清单(附件2);③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④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专利授权奖励:①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②专利清单(附件2);③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④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有效发明拥有奖励:①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②专利清单(附件2);③专利权人当年实际缴纳的专利年费收据,以及费用合计清单;④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国(境)外专利资助奖励:①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②专利清单(附件2);③获得国家、省专利资金资助文件;④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奖励:①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②通过省级绩效评价验收文件;③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证书;④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6、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86361187
联系人:张黎娜
附件1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奖励申请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 |
|
申请金额 |
|
|||||||
法人姓名 |
职工总人数 |
高级职 称人数 |
中级职 称人数 |
企业 性质 |
||||||
|
|
|
|
|
||||||
本单 位的 主导 产品 |
产品名称 |
是否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 |
||||||||
|
|
|||||||||
|
|
|||||||||
|
|
|||||||||
专利申请及 授权情况 |
当年专利申请总量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
|
|
|
|
|||||||
当年专利授权总量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
|
|
|
|
|||||||
国(境)外专利申请及所处阶段 |
|
|||||||||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情况 |
|
|||||||||
单位盖 章 |
|
初 审 意 见 |
|
审 核 意 见 |
|
|||||
受 理 说 明 |
奖励对象及范围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奖励的意见》(常西科发〔2017〕36号)要求。 |
|||||||||
附件2
申请或授权专利清单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授权日 |
申请人 |
专利类型 |
代理机构 |
国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奖励的意见(常西科发〔2017〕36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提升园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上级政策指导,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奖励对象
本意见奖励对象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且守法诚信、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先进碳材料产业、健康产业企业优先奖励。
二、奖励政策
1.当年专利申请受理数达到20件(含)、50件(含)以上,分别奖励申请人1万元、3万元。
2.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满5件奖励权利人5万元;当年授权的各类专利,每满10件奖励权利人1万元(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50%),每满30件奖励权利人3.5万元(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30%),达到60件以上(含)奖励权利人9万元(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0%)。
3.当年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每满30件奖励权利人6万元,达到100件以上(含)奖励权利人20万元。其中各类授权专利不重复奖励,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奖励经费不超过权利人当年实际缴纳的专利年费总额。
4.国(境)外专利资助:注册地址在辖区内的申请人,获得国家、省专利资金资助的国(境)外专利,按不超过国家、省资助额的50%予以奖励。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新通过省级绩效评价验收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有关说明
申请专利资助须遵循“先备案,后申请”的原则,正式受理以递交纸质文件并完成审核为准。如有获国家、省、市、区资金支持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原有各类扶持政策与本意见有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暂定三年。具体考核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科技局和财政局负责实施和结算,由科技局负责解释。
- 上一篇:科教城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2/7
- 下一篇:在2018年江苏省科技局长会议上,常州说了啥 2018/2/7